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六安市霍邱縣一個男孩將父親告上法庭要求增加撫養費,父親卻得知兒子竟然被改了姓名,就拒絕再付兒子撫養費。那么,該案是怎么判的呢?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12月26日下午了解到,六安市霍邱縣法院馬店法庭近日依法支持了兒子的部分訴訟請求。
據悉,男孩曹某的父母于2011年經法院調解離婚。父母離婚后,曹某一直隨母親一起生活,曹某父親每年給曹某撫養費2000元。近年來,曹某因到縣城讀書,加之曹某母親因病致殘,曹某便訴請父親增加撫養費。
不料,曹某父親收到曹某的起訴狀后,得知曹某母親已經將兒子的姓名改了,頓時情緒失控,無論法官如何調解,其就堅持不知道曹某是誰,如果曹某是自己的兒子,則必須把名字改回,否則拒絕支付曹某撫養費。
“我們法院審理后認為,雖然曹某父母離婚后,曹某母親擅自變更兒子姓名不妥,但曹某仍是曹某父親的兒子,曹某父親應當對曹某盡撫養義務,遂判決支持了曹某的部分訴訟請求?!狈ü僬f。
法官提醒,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變更子女姓氏問題的復函》中規定:小孩姓氏變更應取得另一方的同意?!豆膊筷P于父母離婚后子女姓名變更問題的批復》中規定:在離婚后就小孩姓名變更應在父母協議一致時公安機關才給予辦理,父或母一方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或繼父姓氏而引起糾紛的,應責令恢復原姓氏。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9條規定: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育費。因此,曹某母親擅自變更兒子姓氏是不當的,曹某父親以孩子姓名被更改而拒付撫養費也是沒有道理的。
王金本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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