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今天從淮南市謝家集區人民法院了解到,在一起撫養費糾紛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劉某向法庭提交了虛假的銀行工資流水明細作為證據,進行虛假陳述,試圖混淆事實,該院對劉某開出了1萬元“誠信罰單”。
2017年12月,劉某與李某協議離婚,離婚協議約定,女兒由李某撫養,劉某每月支付撫養費800元,逐年遞增50元;兒子由劉某撫養,撫養費自理。今年3月,劉某作為兒子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李某支付兒子撫養費。訴訟中,劉某為達到勝訴目的,向法庭提供一份銀行工資流水明細單,后經審核,被法庭認定為虛假證據。
法院經審理認為,劉某偽造證據、虛假陳述的行為違背訴訟誠實信用原則,妨害司法秩序,浪費司法資源,依法應予懲戒。法院遂依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對劉某作出罰款1萬元的決定。
目前,劉某已主動繳納了全部罰款。
徐雪 肖啟蒙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張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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