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7月7日上午,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正式發布:該市將用2—3年時間,在全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生活垃圾分類模式。
蚌埠市在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中將實施三分類,具體為:分類投放。統一生活垃圾分類標準,居民家庭實行強制“二分類”,鼓勵“三分類”,獎勵“四分類”;以方便居民投放和適應垃圾產量為原則,合理設置垃圾投放容器及投放點;強化激勵約束機制,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類效果和質量;
分類收運。加快完善垃圾分類收集站點,優化垃圾轉運站布局,強化垃圾分類收運管理;
分類處理。提高大類細分能力,加強有害垃圾規范處置,強化廚余垃圾(濕垃圾)資源化處理,持續提高不可回收類垃圾末端處理能力。記者注意到,蚌埠市推行居民家庭強制“二分類”,即要求居民必須做到生活垃圾干濕分類,干垃圾和濕垃圾(即廚余垃圾)分開投放、收集;
鼓勵“三分類”,即在生活垃圾干濕分類基礎上,家庭源的有害垃圾很少,主要有廢電池、過期藥品等,引導居民做到有害垃圾單獨投放;獎勵“四分類”,按照“能賣的拿去賣,干濕要分開,有害單獨放”,對生活垃圾細分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居民給予相應獎勵。
石銀雪 鄭凱文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李勇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