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阜南檢察微信公眾號消息:日前,由阜南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常學飛涉嫌窩藏罪一案,經阜南縣人民法院審理,現一審判決已生效。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常學飛明知王某昌為公安部(B級)通緝犯而幫助王某昌逃匿,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條第一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窩藏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經法庭審理,阜南縣人民法院以窩藏罪判處被告人常學飛有期徒刑十個月。
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
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阜南檢察微信公眾號消息:日前,由阜南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常學飛涉嫌窩藏罪一案,經阜南縣人民法院審理,現一審判決已生效。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常學飛明知王某昌為公安部(B級)通緝犯而幫助王某昌逃匿,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條第一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窩藏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經法庭審理,阜南縣人民法院以窩藏罪判處被告人常學飛有期徒刑十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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