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wǎng)、大皖客戶端訊 據(jù)固鎮(zhèn)法院微信公眾號消息: KTV本是人們茶余飯后放松心情的休閑場所,然而卻因一時沖動,無故用酒瓶砸向他人,以致釀成嚴重后果,最終獲刑。日前,固鎮(zhèn)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桑某有期徒刑十一個月。
經(jīng)審理查明:2019年12月17日晚,被告人桑某與孟某明、孟某全等人飲酒,之后一起至KTV唱歌。期間,孟某明邀請謝某一同唱歌。后在KTV房間內(nèi),被告人桑某無故用啤酒瓶向正在唱歌的謝某面部砸去,致使被害人謝某鼻部受傷。2020年1月2日,經(jīng)鑒定,被害人謝某的損傷程度評定為輕傷二級。
法院認為,被告人桑某構(gòu)成尋釁滋事罪。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辯護人關于被告人桑某已經(jīng)賠償被害人謝某經(jīng)濟損失,取得被害人諒解,且自愿認罪認罰,可以對被告人桑某從輕處罰的意見成立,法院予以采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法律規(guī)定,遂做出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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