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正值“3·15”來臨之際,2020年3月13日,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公布了安徽法院2019年消費維權工作情況,2019年,全省法院受理各類消費維權案件25202件,為四年來最高。
2019年,全省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嚴厲打擊危害消費安全的犯罪,制裁消費領域的違法經營行為,大力加強消費維權法治宣傳,在保護消費者權益、維護消費秩序、凈化消費環境,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方面做出了積極貢獻。2019年,全省法院受理各類消費維權案件25202件,同比上升11.78%,為近四年來最高。
在打擊侵害消費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方面,2019年,全省法院受理涉消費者權益刑事案件502件,審結465件,對1069名罪犯處以刑罰,有效保護了人民群眾的消費安全。重點打擊涉食品、藥品犯罪行為,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受理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80件,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案件37件,生產、銷售假藥罪案件74件,對48名被告人適用禁止令。
2019年,全省法院受理的涉消費者權益民事案件有24638件。其中,涉商品房糾紛16590件,買賣合同糾紛4122件,消費服務糾紛1612件,醫療糾紛1463件,產品責任糾紛254件。為突出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時效性,各地法院注重運用調解手段化解矛盾糾紛,全年調解結案7079件。為加大對欺詐經營的打擊制裁力度,凈化消費環境,各地法院對提供明知存在缺陷的商品或服務,嚴重損害消費者安全的經營者依法適用懲罰性賠償,堅決將食品安全“四個最嚴”原則貫徹到具體案件審判中,加大不法經營者的違法成本,促使其誠信經營。
此外,2019年,全省法院審理涉消費者權益行政案件62件,繼續依法監督和支持監管部門的執法行為,同時積極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合力優化消費秩序和消費環境。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王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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