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3月15日,由安慶市政府主辦,市市場監管局、市消保委等承辦的2019年安慶市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主題宣傳活動,在南翔光彩國際家居博覽中心舉行。
在當天的活動上,公布了2018年度安慶市有關行政部門十大消費維權打假案例、市消保委十大消費維權典型案例,同時公布了安慶市2018年放心消費示范單位(21家)、2018年度網絡誠信示范企業、安慶市電梯維保質量監督抽查結果。
2018年度安慶十大消費維權典型案例分別為:消失的尾款,汽車糾紛維權案;皮毛大衣被毀、洗衣店服裝干洗糾紛維權案;售給未成年人手機糾紛維權案;黃金手鐲不足金,商品質量糾紛維權案;分期貸,小額擔保服務糾紛維權案;上門推銷、凈水機爆炸糾紛案;皮服過敏、染發糾紛賠償案;停課退費、天聲琴行消費調解案;儲藏不當、瓶裝椰汁變質維權案;1元換購,不履行乳飲換購承諾維權案。
2018年度十大消費維權打假案例分別為:
1、安慶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查處的藍景房產中介不履行中介費返點承諾案
2018年12月,市民陳先生通過“市民心聲”投訴反映:2018年7月,通過“藍景房產”中介公司用房票購買了一套二手房。買房之前陳先生了解到,2017年5月,安慶城區67家已備案房地產中介公司曾共同發起“將房票購買二手房的買受方傭金按照實收傭金額返還30%給房票持有者”的社會承諾,于是在簽訂買房合同時詢問了“藍景房產”的工作人員是否有這項優惠政策,對方的回答是“以前有,現在房源緊俏,這個優惠沒有了”。后陳先生通過其它中介公司了解到該承諾一直在兌現,就覺得“藍景房產”不僅違背了當初的承諾,并且已涉嫌隱瞞和欺騙,要求主管部門督促藍景中介公司履行承諾。
接到投訴后,市住建委房地產市場處工作人員立即進行了調查了解,情況屬實,責令藍景中介公司履行承諾。藍景中介公司最終將買受方實收傭金的30%返給了陳先生。
2、安慶市衛生健康委查處的安慶燕堡仕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游泳場館違反衛生管理規定衛生設施(浸腳池)未正常使用案
2018年3月2日,市衛計委衛生監督局執法人員對安慶燕堡仕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游泳場館日常監督檢查,發現游泳池水質檢測結果未公示,男女浸腳池未放水,浸腳池未正常使用等問題,衛生執法人員現場下達了整改意見書,該游泳場館也按照要求進行了整改。在2018年9月17日對該單位檢查時,發現仍然出現上述問題,未能按要求落實到位,屬于逾期不改。同時,市疾控中心在2018年7月18日的檢測報告單顯示,該單位泳池水尿素和游離余氯不符合《游泳場所衛生標準》(GB9667-1996)。衛生執法人員對現場有關證據進行了收集、制作了筆錄、意見書。
依據《公場共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九條第一款,檢測結果不符合衛生標準、規范要求的應當及時整改;《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七條第三項規定擅自停止使用、拆除衛生設施設備和第八項規定未按照規定公示公共場所衛生檢測結果的,逾期不改的,給予警告,并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以上違法行為分別裁量,合并處罰,本機關決定給予警告,并處以人民幣4000元的罰款的行政處罰,同時責令限期整改。
3、安慶市市場監管局查處的安徽興昌防水節能建材集團有限公司銷售、儲存假冒防水卷材案
2018年4月26日,當事人安徽興昌防水節能建材集團有限公司“置地柏悅中心” 防水工程工地負責人麻海珍,從一上門推銷防水卷材人處,購進標注有“CKS科順”、“APF”字樣的“科順”APF-500防水卷材660卷(出廠日期2018年4月19日)。上述防水卷材經“科順”注冊商標持有人“科順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鑒定為“假冒侵權產品”。至案發時止,當事人已在置地柏悅中心項目施工過程中使用上述侵權“科順”牌防水卷材5卷,剩余655卷儲存在倉庫內尚未使用,即被全部依法扣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處以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之規定,該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作如下處罰:沒收侵犯“CKS科順”注冊商標專用權防水卷材655卷;罰款人民帀100000元整。
4、安慶市市場監管局查處的安慶市宜秀區永峰塑料制品廠生產、銷售不合格塑料購物袋案
2018年,在塑料購物袋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檢查中,該局對安慶市宜秀區永峰塑料制品廠生產的標稱“承重2kg和3kg”的兩批次塑料購物袋產品實施了監督抽查,抽取樣品經法定質檢機構檢驗,產品厚度均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要求,易破損,不能承載相應的重量。
經安慶市工商質監局立案調查,該企業生產的上述不合格塑料購物袋共計6.5萬條,根據違法事實,該局依法對生產企業進行了行政處罰,并責令限期整改;同時啟動缺陷產品召回程序,要求企業召回已銷售的不合格塑料購物袋。
5、桐城市市場監管局查處的安徽省歐詩蘭化妝品有限公司無證生產侵權偽劣化妝品案
2018年下半年,桐城市局在市場巡查中發現大關鎮卅鋪村青龍組12號安徽省歐詩蘭化妝品有限公司未取得《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生產化妝品,并涉嫌侵權假冒。經初步查明,安徽省歐詩蘭化妝品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商標所有人授權委托情況下,無證生產侵犯注冊商標化妝品yaFU?雅芙粉餅118524盒(市場價格10元/盒,共計1185240.00元)、“MAC”眼影54255盒(市場價格800元/盒,共計43404000.00元)、“VICTORIA'S SECRET”眼影1440盒(市場價格315元/盒,共計453600.00元)、“MAYBELLINE NEWYORK”眼影8736盒(市場價格169元/盒,共計1476384.00元)、“SEPHORA”眼影3264盒(市場價格399元/盒,共計1302336.00元),共計159762盒,涉案金額高達47821560.00元。
目前,此案桐城市檢察院已批捕犯罪嫌疑人4人,桐城市公安局正在偵辦之中,并由省公安廳進行掛牌督辦。
6、潛山市市場監管局查處的潛山市廣源置業有限公司發布違法房地產廣告案
2018年4月18日,潛山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潛山縣廣源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某房地產項目部進行檢查,現場發現單頁和三折頁印刷品廣告1300份,面積500平方米的大型戶外廣告牌一塊,上述房地產廣告中均含有“廣源置業項目,毗鄰公園的最后一塊風水寶地”、“占據最佳景觀位置·完美演繹自然精髓”、“絕版多層 公園觀景高層”等內容。
潛山縣市場監管局認為:廣源置業有限公司作為涉案房地產廣告的廣告主,在其自行和委托他人發布的房地產廣告中使用以上內容,屬于《廣告法》第九條第(三)項和第(八)項禁止的使用絕對化用語和含有封建迷信內容的情形。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第八條“房地產廣告不得含有風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內容,對項目情況進行的說明、渲染,不得有悖社會良好風尚”、《廣告法》第九條第(三)項和第(八)項“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內容;……”的規定,構成發布違法房地產廣告的行為。
依據《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第二十一條、《廣告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對當事人處以100000元罰款。
7、潛山市煙草專賣局查處的張勇等人銷售偽劣產品案
2017年4月25日,潛山市煙草專賣局根據群眾舉報,與公安部門密切配合,在潛山縣天柱山收費站附近,對舉報涉嫌販煙的閩DX7☆☆D和DW1☆☆T兩輛機動車依法實施檢查,當場該在兩車內查獲涉嫌無煙草專賣品準運證運輸的卷煙84mm “冬蟲夏草(硬盒)” 2970條,案值297萬元。當場抓獲嫌疑人張某、李某強、曹某順。案發后,潛山縣煙草專賣局在第一時間將案件移送至潛山縣公安局立案偵查。后經檢測,該批卷煙全部為假煙。
潛山縣公安局于2017年4月25日以“張某等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立案。潛山縣公安部門和煙草部門多次前往福建、江西、河南、安徽合肥等地偵查、調查、取證,鎖定犯罪嫌疑人主犯吳某某、李某火(另案處理),并在福建省漳州市東山縣將其抓獲。犯罪嫌疑人張某、李某強、曹某順于2017年6月1日被逮捕。經查,此案涉案金額共計376.96萬元。
2018年7月16日,潛山縣人民法院對 “4.25”銷售偽劣產品案一審判決,被告人吳某某,犯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五十萬元;被告人張某,犯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七十五萬元;被告人曹某某,犯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十萬元;被告人李某強,犯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七十萬元。
8、太湖縣農業農村局查處的安徽某畜禽公司經營無批準文號的獸藥案
2018年4月23日,根據市農委《關于印發安慶市獸藥經營規范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慶農【2018】16號)和省農委《安徽省農業委員會關于做好假劣獸藥查處工作的通知》(皖農牧函【2018】373號)的要求,太湖縣農業委員會組織執法人員對安徽XM畜禽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現場發現該公司經營的標簽標注生產廠家為安徽××生物技術有限公司,批準文號為獸藥字(2008)120012054,生產批號為2018020101,生產日期為20180209,規格為100ml/瓶的復方妥曲珠利飲水劑,獸藥批準文號已于2013年過期,未繼續取得農業農村部獸藥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產品批準文號。
2018年4月26日,太湖縣農業委員會向安徽××生物技術有限公司寄出了《獸藥監督檢查產品確認通知書》,通過快遞查詢,2018年4月27日該公司已簽收。至2018年5月22日,超過15天,太湖縣農業委員會未收到生產企業產品確認函,視為對該產品的確認。太湖縣農業委員會遂于2018年5月7日以涉嫌經營無批準文號的獸藥立案;2018年5月9日,太湖縣農業委員會執法人員到安徽XM畜禽有限公司進行了調查取證,制作了現場檢查(勘驗)筆錄,拍攝了照片,詢問公司委托的法人代表副總經理××,制作了詢問筆錄,提取了身份證、營業執照、獸藥經營許可證、安徽××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獸藥生產許可證和獸藥GMP證書等復印件,公司采購入庫單電子打印件及銷售領料單電子打印件。
經查:該批獸藥是2018年2月27日從安徽××生物技術有限公司進貨的,共進了400瓶,進價20.00元/瓶,貨值8000.00元;銷價22.00元/瓶,已銷售292瓶,銷售額6424.00元。庫存108瓶,經請示農委領導,現場予以查封,并制作了查封現場筆錄和查封決定書。
該機關于2018年 5月16日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告知其享有陳述申辯和申請聽證的權利,當事人未在法定時間內書面提出陳述申辯和申請聽證,視為當事人放棄了上述權利。
該機關認為,當事人經營無批準文號獸藥,違反了《獸藥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獸藥生產企業生產獸藥,應當取得國務院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產品批準文號,產品批準文號的有效期為五年;獸藥產品批準文號的核發辦法由國務院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規定。已構成違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經該機關集體討論,責令其停止經營,并作出如下處罰決定:沒收查封的復方妥曲珠利飲水劑獸藥108瓶;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6424.00元;處罰款人民幣16000.00元整。
當事人已在規定時間內履行處罰決定,本案于2018年7月23日結案。
9、望江縣農業農村局查處的張某才銷售種子標簽內容不符合規定案
2018年4月11日,望江縣農業行政執法人員在本縣個體工商戶張某才的種子經營店檢查時,發現其經營的“油春1204”大豆種標簽標注的內容不符合規定,標簽未標注:注冊地址、檢測日期、質量保質期、信息代碼、風險提示、咨詢服務等信息,包裝內也未見說明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八十條第(二)項規定,屬于銷售的種子標簽內容不符合規定的種子。執法人員對張某才進行了詢問,制作了詢問筆錄和現場檢查(勘驗)筆錄,張某才承認種子是其經營的,購進的與檢查的種子數量是一致的,數量為16袋(5公斤/袋),沒有銷售,本案總貨值為800.00元。
望江縣農業委員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第六款,《農作物種子標簽和使用說明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十九條第一款和第三十三條之規定,認定張某才銷售標簽內容不符合規定大豆種子的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應當予以處罰,并于2018年4月22日,向張某才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在規定時間內,張某才未向縣農業委員會提出陳述申辯、申請聽證。
2018年4月30日,望江縣農業委員會認為張某才銷售的大豆種子未按《種子法》規定標注標簽內容,應按“銷售的種子沒有使用說明或者標簽內容不符合規定”之規定進行處罰,責令當事人張某才改正上述違法行為,作出了如下行政處罰:處以伍仟零柒拾元(5070.00元)的罰款。
10、大觀區市場監管局查處的大觀區老林鴨脖店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鹵制品”案
2018年4月18日,安慶市大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投訴舉報,兩名中學生在安慶市大觀區老林鴨脖店購買并食用鹵制品后,發生身體不適現象,有頭暈乏力,并有手指、口唇發黑現象。接到投訴舉報后,大觀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會同安慶市疾控中心立即對案件進行調查。經查,安慶市大觀區老林鴨脖店經營者在自家加工鹵制品,超限量添加亞硝酸鈉,造成兩名消費者在食用該店鹵制品后發生了亞硝酸鹽中毒。
由于情節嚴重,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規范食品安全管理秩序,大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該案件移送至安慶市公安局大觀區分局予以追究刑事責任。現該案已辦結。大觀區人民法院判處該經營者有期徒刑1年2個月,緩刑1年6個月,罰款一萬元,民事公益訴訟判處罰款4.5萬元。
楊基福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蔣六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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