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近日,安徽省醫保局會同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明確新冠肺炎醫療保障有關事項的通知》,進一步加大新冠肺炎排查和救治力度。
通知明確,我省將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發現的符合衛生健康部門新冠肺炎診療方案的疑似病例,并按規定轉往定點收治醫院進行醫學隔離治療的人員,隔離期間發生的的醫療費用,納入臨時綜合保障范圍。
在結算方面,疑似病例隔離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原則上能直接結算的通過醫保系統直接結算;不能直接結算的,按照“先救治,留信息,再清算”的原則,由收治醫院進行記賬管理。前期醫療費用已結算的患者,疫情解除后1個月內,省內參保患者可憑門診病歷或診斷證明、出院小結、費用清單、發票等醫療相關單據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申請手工結算,醫保部門先行支付所有合規費用,患者個人負擔部分由醫保部門報同級財政部門安排資金解決;省外參保患者按照全國統一組織清算的規定執行。
此外,疑似病例經新冠肺炎核酸檢測等檢查,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并解除隔離后,若轉至普通病房治療其他疾病的,費用分段計算。在普通病房治療其他疾病發生的醫療費用,按基本醫保常規待遇保障政策執行,個人負擔部分由患者自付。
茆先龍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吳碧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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