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月25日,黃山市自然資源局發布了《市中心城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預公告》,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發現,此次發布的6個地塊中,涉及屯溪老街單元老街南側濱江西路地塊,提到了前期備受社會關注的徽州行署文教樓(公告稱 老文化委宿舍)的下一步安排。
該公告的相關圖表說明顯示,在屯溪濱江西路地塊的土地用途上,去年已經被黃山市官方定為“保留建筑”的徽州行署文教樓(注:即 公告稱作 老文化委宿舍 的建筑,其實即使在后期該樓也一直作為辦公+宿舍綜合功能的用途,后來所有單位搬遷后變成純住戶用途),此次的地塊用途安排上,對該建筑注明為“在保持原外立面、建筑風貌、高度不變的情況下,結合自身業態需求,可對內部結構進行調整。”
徽州行署文教局辦公樓,建于上世紀50年代中后期,先后作為原縣級屯溪市人民政府(市人委會)、徽州行署文教體局、文化局、黃山市文聯等辦公使用,部分房間有做宿舍使用。該建筑為青磚黑瓦,二層,公益測繪團隊初步測出其占地500多平方米,建筑面積1000余平方米。建成及使用過程中該建筑與其他類似建筑形成庭院建筑群,長期作為行政(文化)單位辦公用途等,去年拆遷之前尚有完整的庭院、綠化等。
據記者多次實地了解,該幢建筑內部的一樓二樓房間確實損壞較嚴重,內部不加以修繕已無法利用。該幢曾長期有著原徽州地委行署文教等部門長期辦公歷史的特色建筑,具體會作為何種用途,要待下一步才能揭曉。此前,有多位專家學者建議,希望在屯溪老街濱江路的文旅業態打造中,結合徽文化背景和屯溪老街的獨特定位、以及該幢歷史建筑承載過的原徽州行政元素信息、所在位置,發揮出其應有的文旅(人文)功能。
此外,屯溪老街濱江路地塊還有一處原地復建建筑(楓林巷21號),根據公告的相關說明,該建筑按原測繪圖紙進行恢復重建,內部結構可結合業態需要進行調整。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吳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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