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蕪湖法院微信公眾號消息,12月20日上午,無為縣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無為縣公安局原副局長倪進宏職務犯罪案。無為縣政法系統百余名干警旁聽庭審。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倪進宏在擔任無為縣公安局福渡派出所所長、刑警大隊大隊長、二壩派出所所長、副局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財物價值合計人民幣1245600元、美元11000元,為他人謀取利益;身為司法工作人員,收受賄賂,徇私枉法,對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其受到追訴。應當分別以受賄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刑事責任。
被告人倪進宏當庭認罪悔罪,法庭充分聽取了控辯雙方有關意見,案件沒有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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