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安徽省司法廳司法鑒定管理處原處長、調研員朱俊酬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171萬元。日前,銅陵市義安區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朱俊酬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
朱俊酬,1954年出生,2015年2月份退休,退休前原系安徽省司法廳司法鑒定管理處處長、調研員。
經審理查明,2010年至2017年,被告人朱俊酬在擔任安徽省司法廳司法鑒定管理處處長、調研員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相關司法鑒定機構在機構設立、鑒定項目增加等方面謀取利益,退休前后非法收受司法鑒定機構負責人李某等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71萬元。記者從朱俊酬受賄的事實中看到,共有14起。其中,有兩起都涉及其退休后受賄行為,有兩家司法鑒定中心,為感謝朱俊酬在職期間的幫助照顧,在其退休后以“法律顧問費”的名義給朱俊酬送錢。
法院認為,被告人朱俊酬身為國家工作人員,本應奉公守法,但其卻利用擔任司法鑒定管理處處長、調研員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侵犯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的廉潔性,已構成受賄罪,依法應予處罰。被告人朱俊酬到案后不僅如實供述辦案機關已經掌握的犯罪事實,還如實交代大部分未被掌握的同種的犯罪事實,系坦白;并愿意接受處罰;同時被告人能夠積極退贓、預交罰金。綜上,依法對其從輕、從寬處罰,作出上述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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