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訊 據安徽法院網消息,因嫌商販三輪車喇叭聲音太大,一言不合便對其大打出手。不僅咬傷了自己上前勸架的父親,還在推搡中摔傷了年邁的爺爺。近日,淮南市潘集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王某犯故意傷害一案公開開庭審理并作出宣判,被告人王某某因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2018年10月21日11時許,淮南市潘集區潘集鎮朱莊村王珠圩隊小商店旁,被告人王某某因嫌被害人三輪摩托車商販陳某某的廣播聲音太吵與其發生爭執,爭執中王某某將陳某某毆打致傷。王某某的父母、爺爺和鄰居等人聞訊后均上前阻攔,陳某某才趁機逃走后報警。2019年4月24日,經淮南市公安局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陳某某人體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某因瑣事故意傷害被害人身體,致其輕傷二級,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鑒于其歸案后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愿認罪,并主動交納賠償款3萬元。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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