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0月9日,滁州市南譙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原來安縣人民政府副縣長黃祖輝受賄一案。滁州市市文明辦、南譙區紀委、區司法局組織30余名黨員干部到場旁聽庭審,“零距離”接受警示教育。
公訴機關指控1993年1月至2014年12月期間,被告人黃祖輝利用擔任來安縣相官鎮黨委書記、來安縣政府副縣長、滁州市農機局副局長、副調研員、滁州市農委副調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改造、工廠承包、公司代理等事項上提供幫助,謀取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賄賂共計人民幣37.3265萬元。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庭審中,針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公訴機關詳細出示了相關證據,并在公訴意見中,深入剖析黃祖輝犯罪根源,對被告人和旁聽人員現場開展法制教育。
被告人表示認罪服法,并對自己的受賄行為表示懺悔。合議庭將根據庭審查明的事實、證據,擇期宣判。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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