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從蕪湖紀檢監察網獲悉,近日,無為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無為縣政協原常務委員李奇岳涉嫌受賄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04年至2019年,被告人李奇岳在擔任無為縣劉渡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牛埠鎮黨委書記,無城鎮黨委副書記、人大主席,襄安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原無為縣政務服務中心主任、黨組書記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878000元,在工程建設、項目安排、企業經營、征地拆遷等方面,為有關企業和個人謀取利益。
庭審中,被告人李奇岳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均不持異議,其當庭自愿認罪、悔罪。因案情重大復雜,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孫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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