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3月18日, 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三大隊二中隊民警查獲一起特殊的無證駕駛案件,粗心司機白某駕駛證逾期三年以上未換證,導致駕駛證被注銷。白某因無證駕駛被交警處罰。
3月18日17時30分許,宿州交警高速三大隊二中隊民警在宿州北高速入口開展交通違法行為整治時,攔截一輛蚌埠牌照小型轎車例行檢查。在要求司機出示駕駛證時,發現白某未隨車攜帶駕駛證。民警對白某進行身份核實后發現其駕駛證已經被注銷,當民警告知白某時他竟一臉茫然,表示自己有駕駛證而且所有違章都處理了,怎么會被注銷呢?民警通過公安網絡系統對白某個人信息進行查驗,發現白某初次領證日期是2009年8月25日,有效期六年至2015年8月25日,由于其2015年2月份補領過一次駕駛證,白某以為已經換過駕駛證了。因此,白某的駕駛證因逾期未換證已經被注銷了,白某屬于無證駕駛。
民警耐心跟白某解釋相關法律法規,對白某進行了法律知識解讀并進行現場教育,最后將白某的機動車暫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白某的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理。
民警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要培養良好的習慣,并經常檢查核對證件信息。
宋曙光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趙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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