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王時銀:
讓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義
王時銀是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也是一名有十年履職經歷的“ 老代表”。在擔任省十二屆人大代表期間,他提交了21 份議案,涉及安全、教育、司法、衛生等多個領域。此外,他還參與了《安徽省食品安全條例》《安徽省安全生產條例》等多項地方性法規的制定。
當前正處于社會轉型期,由于利益格局調整引發的矛盾糾紛不斷增多,尤其是立案登記制改革以來,法院立案登記數量大增。“通過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可以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降低社會糾紛解決成本,打破訴訟包打天下的局面,有效緩解中、基層法院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也能從根源上解決矛盾、修復關系,維護社會穩定。”王時銀在擔任省十二屆人大代表期間,他提交的關于制定《安徽省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條例》的議案被省人大常委會評為優秀議案。
“為了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我省在促進司法公開方面做了很多工作。”王時銀說,我省在促進司法公開、開展司法便民服務都走在全國前列。比如在促進司法公開方面,我省的裁判文書上網數居全國前三位。不僅如此,老百姓還可以在網上收看直播庭審。
此外,省、市、縣三級訴訟服務中心的建設也是我省的一大“品牌”,立案、繳費、財產保全、信訪等服務可以一站式解決。
談及今后的履職,王時銀表示,自己要向老代表多學習,不斷提升自己的履職能力。在工作之余多調研,關注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和焦點。“代表是國家機關和老百姓之間的橋梁,我們只有傾聽群眾的呼聲才能履好職,為老百姓分憂解難。”王時銀說,作為人大代表,要帶頭遵守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發揮好人大代表的模范帶頭作用。
省人大代表戴玲:
完善大別山生態補償機制
“ 人大代表不僅是一個稱號、一種榮譽,更是一個職務,一份責任。”作為連任三屆的老代表,省人大代表、六安市裕安區環保局環評股股長、高級工程師戴玲感觸頗深,她說,職務就要履行,責任就要擔當,用好手中的權力,必然能為一方民眾謀得福利。
作為一名來自革命老區的代表,戴玲一直在思考貧困地區的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護的共贏問題,而當選省人大代表,讓她有了直接的渠道反映這一問題。從2008 年第一次當選省人大代表開始,戴玲就一直關注大別山地區生態補償機制,利用參加各種會議、座談的機會,積極闡述生態補償機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呼吁盡快建立生態補償機制。
經過多年努力和多方協調,2014 年11月《安徽省大別山區水環境生態補償辦法》終于出臺,讓戴玲感覺到異常激動和自豪,“這么多年的建議終于轉化為了成果,青山綠水的價值和大別山區人民多年做出的犧牲終于得到了肯定。”
“守住大別山的綠色,一定要堅定不移地走綠色發展道路,把綠色發展理念轉變成實實在在的實踐。”為了更好地保護大別山,戴玲還就大別山區水環境生態補償的數額太低、沒有健全增長機制、范圍太小等問題繼續提出建議,并且帶上了今年的省“兩會”上。
戴玲建議,提高補償金額,建立定期增長機制,優化補償方式,持續提升水源地生態環境,建議靈活調整現有環保專項補償資金為一般性轉移支付,賦予地方政府充分的自主權,統籌安排用于生態保護和各項社會事業發展。同時,她還建議推動產業補償,提升水源地經濟發展水平,實施政策補償,提升水源地可持續發展能力,對水源地發展生態旅游、特色農業等綠色產業等給予稅收、融資、基礎設施配套等方面扶持。
省人大代表錢麗萍:
把綠水青山變成金山銀山
省人大代表錢麗萍是黃山學院生命與環境科學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是水環境污染治理與固體廢棄物處理利用。多年來,她一直很關注新安江保護。作為一名老代表,她多次在省人代會上提出相關議案建議。
2011 年,在財政部、環保部的推進下,新安江流域開展了首個跨省流域生態補償試點,安徽、浙江兩省以水質“約法”,設立環境補償基金。目前,生態補償已經進行兩輪試點。錢麗萍透露,目前新安江環境保護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多年來,新安江一直將保護工作作為頭等大事,沿岸居民的保護意識不斷提升。”錢麗萍介紹,新安江流域產生了很多保護方式,如“農藥集體配送”,由統一供應商為農戶配送農藥,這不僅解決了農民對農藥的過度使用和依賴,而且供應商回收農藥包裝,大大減少了農藥袋、農藥瓶對土壤和河流的污染。另一個值得推廣的是“垃圾兌換模式”。新安江源頭黃山市的居民可以將村莊支流上的垃圾收集,然后去指定超市兌換生活用品,通過此種方式,調動老百姓對水環境的保護意識。
對于新安江流域的保護,錢麗萍希望2018年國家財政退出后,下一步工作能夠有序銜接。另外,她認為,河流本身是一體的,新安江治理要遵循河流生態規律,安徽、浙江兩省要建立有效溝通,保持治理成果。
此外,錢麗萍建議在黃山設立新安江綠色經濟發展示范區,大力發展新安江特色農業、生產綠色產品,創造更多的經濟發展和就業機會,創造經濟效益,把綠水青山變成金山銀山。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葉曉 吳碧琦 姚一鳴 項磊 劉旸/文 王從啟/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