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侄子上大學后,哥哥一家商定,每月給孩子2000元生活費。后來一打聽,侄子所在的城市消費并不高,別人家孩子生活費是每月1500元就夠了。侄子平時貪玩,哥嫂擔心錢給多了,孩子在外學壞,便把孩子的生活費,降到1500元。
侄子從小嬌生慣養。對于孩子,哥嫂平時總是要啥給啥。侄子的腳上,平時穿的都是好幾百元的鞋子,衣服也是專賣店里的名牌,哥嫂倆的工資,只是勉強維持家庭開支。可侄子并不識慣,更不懂得感恩,倒覺得現在的哥嫂,每月欠了他500元似的。為此,侄子氣得一連好多天不給家里人電話,就像和父母有什么深仇大恨似的。侄子還賭氣說,今年暑假不回家。
哥嫂問我,這可怎么辦?是不是再給他補上這500元?總是這么僵持著,也不是辦法。
我也搖頭嘆息,感到愛莫能助。看樣子,對孩子,一味地給予,過分溺愛,肯定不是好事。
早些年,在我們小區,我家是買車比較早的。我有個閨蜜,是個生意人,她那時還沒有車。如果我假日有空,她有時出行不方便,就會叫我開車接送她。剛開始,她很感恩,每次我去接她,事后她定會請我吃個飯,表示感謝,弄得我很過意不去,我們的感情也隨之加深。
后來,我這個做生意的閨蜜,說手頭緊,我就借了10萬元幫她渡過難關。等到我兒子上大學那年,我終于忍不住問她,可否把錢還我。結果,她拖了又拖,直到開學前幾天,她終于還了我2萬元。她還特地向我解釋說,學費1萬多元就夠了,對待孩子,可不能慣著。至于其余的錢,生意一好轉,她就還,絕不會少我一分錢。
那時,我家正要買房,錢不夠,只能貸款。再后來,我這個閨蜜生意被騙,還欠了銀行貸款,現在的她是債多不愁,仍是吃喝玩樂不還錢,老公氣得幾天不和我說話。老公甚至不顧我的阻攔,要找律師和我這個閨蜜打官司。漸漸地,我和這個閨蜜的感情,就像繩索被打了一個死結,只能越擰越緊,再也沒人能幫我們解開,自此我們相互間不僅少了往來,而且還積下了一肚子怨氣。
生活中,我們常說,“贈人玫瑰,手有余香。”當別人希望我們給予幫助時,對于一些小事,如果我們給予他一些力所能及的幫助,他必定會千恩萬謝。這就像一個人渴了,你只需要給他一杯白開水,他就會記住你的好。但假若你允他一座金山,他就開始盤算,是不是他可以占有這座金山,怎樣擴大經營。他會思量著,他還要不要還了?或者是,他是不是可以拖一拖,如果能拖掉,或者少還一點,那就更好了。這就給友情埋下了地雷,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斗米恩,石米仇”了。
“斗米恩,石米仇”,這是人性使然。懂得這個道理,我們才能懂得人性。因此在生活中,當別人需要我們給予時,我們切記不可給予過多。無論是對孩子,還是身邊的朋友,道理都一樣。就像我那索取慣了的侄子,還有我那個不還錢的閨蜜,對于這類人,如果你的給予過多,反而會演變成為彼此間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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