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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沒有人會否認春天是最適合散步的季節。穿上輕薄的春裝,一雙鞋,一條路,將一切煩惱拋諸腦后,自由自在地逍遙漫步。隨處可見的青翠綠意,筑起了草長鶯飛的詩情畫意與鮮亮明媚的春日之景。天空中朵朵白云,干凈得亮眼,陽光暖暖地照在身上,樹木的清香飄散過來,飛鳥振翅之聲穿云而來,人與自然融入一體,裊裊春風一吹,感覺渾身酥軟,通體舒暢,十個自己全部蘇醒。
散步時,我的思維和腳步一樣輕快,職場和生活所累積的壓抑焦慮等不良情緒,統統一掃而空。散步能助人思考,提升能量,理清思緒,獲得一些意外的靈感。這種感覺是由行走創造的,自然純粹,腳步無拘無束,思緒也無邊無際,仿佛自己隨時能夠化作一縷春風,自在穿行,隨處可棲。
雨天散步又是一番情趣,微風細雨把城市裝扮成另外的樣子,樹木更青、花更芳、草更鮮、路面更潔凈。這時候,一個人,一把傘,一首歌,一段時光。周圍的一切少了些躁動,多了些沉靜。雨滴沾身,清爽的微風,蘊藏著雨水的味道。雨后的空氣是最新鮮的,伴著雨滴,看路旁低矮的植物,在微光的暈染之下晶瑩發亮。江面、湖面蒙蒙一片,似霧又似煙,風里有雨,雨里有詩,詩里有畫。
我向來喜歡獨處,散步也不例外。作家三毛曾說:“清風明月都該是一個人的事情。”一個人散步無人干擾,優哉游哉,忽遇花開,忽見山水,忽生感慨,“在炎熱的日子思考炎熱,在悲哀的時候思考悲哀”。可以心有萬千,思緒聯翩,足夠的自由和隨心;再則,不必遷就誰的時間,也無需爭執哪條路線,行與停、快與慢全由自己決定,沒有要求,不受約束,漫不經心、順其自然,可以無目的無任務地隨心遛達。
朱自清在《荷塘月色》中有關于獨行散步的一番妙論:“路上只我一個人,背著手踱著。這一片天地好像是我的……一個人在這蒼茫的月下,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便覺是個自由的人。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說的話,現在都可不理。這是獨處的妙處,我且受用這無邊的荷香月色好了。”
我長久地為這一段文字著迷,因為它表現出語言美、聲韻美、溫馨美和朦朧美,情感描述細膩而又不失強烈。有淡淡的哀思,淡淡的惆悵,同時也有淡淡的喜悅,幾種感情同時存在,展現作者一個人獨行于荷塘時對眼前景物的無限喜愛,盡管有現實生活的種種羈絆,但此刻,他踽踽獨行于斯,內心獲得了片刻安寧,慰藉自己那顆孤獨的心靈。
當然,散步因人而異。有人喜歡獨自一人,也有人愛結伴同行。每到黃昏時分,江灘公園成雙成對的身影便多了起來,連空氣里都漫溢著屬于年輕人的無處安放的荷爾蒙氣息;三五成群的,是熱愛鍛煉的中老年女性。她們手牽手、肩并肩,在朦朧的月色中,在昏黃的夜燈下,一圈又一圈,不知疲倦地繞著彎散步,衣擺勾勒著風的形狀,卻沒有呼哧帶喘的心慌,她們恣意揮霍著時間和汗水,換取熱烈卻簡單的快樂;而穿白汗衫、大褲衩的大爺們多半是慢悠悠的,他們走走停停,有的人甩手,有的人倒走,形態各異,自得其樂,也無需人人看懂。
普通人散步所求的境界很低,主要是為了消食。而那些大哲學家、大文豪,他們隨便走走,就能偶遇自己的繆斯女神,從而推動人類的發展和精神文明的進步。盧梭說:“我只有走路時才能思考。一旦停下腳步,我便停止思考;我的心靈只跟隨兩腿運思。”查爾斯·狄更斯每天下午固定散步三小時,并且將這三小時中觀察到的人與事融入到正在創作的作品中;梭羅在《瓦爾登湖》中直言:“每當我開始散步的時候,思潮便隨之而涌來。”
散步,倘若走到極致,或也能變成一種境界修行。走著走著,身體健康了;走著走著,煩惱沒有了。它不僅僅是簡單的身體位移,還有精神的游走、靈魂的脫俗,是一段完成自我修復的過程,在舒緩的腳步中和豐盈的時間里,一切問題的問題,會慢慢顯現答案。有時我甚至覺得,散步和讀書很相似,都是用一種不急不緩的速率,專注地、耐心地,將一切的獲得內化成心中的風景。
《草葉集》里說道:“散步是最人性的生活節奏。”散步的時候,將自己交到自然中,與土地融合為一,從工作中解脫出來,與世界獨處,將靈魂與身軀交給古老的元素,它是一項特別友好的運動,是身體與心靈的小憩,保持著張弛有度的生命哲學。當我們倦了累了,陷入巨大的焦慮與迷茫時,不如跟著春風散步去,慢慢地行走在自己的節奏里,或許它真的是對我們身體的溫柔犒賞,是治愈疲憊靈魂的神奇力量。
當有一天,有人問我:尚能走否?我邊走邊說:我簡直是個少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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