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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中那會兒,朦朧詩正流行。班里一幫熱愛文學的少男少女除了功課,就是抄詩背詩,當然也偷偷地寫著連自己也不大明白的“朦朧”詩。我就是其中的一員,北島、舒婷的詩,過目不忘,張口即誦。
我對詩歌女神如醉如癡,而我的同桌迷戀的是班里一個叫玫的女生。別人上課眼瞅黑板,他不,總是單手支頤,側臉朝著玫的方向不眨眼地瞅。有一次,同桌就被正講著磁力學的物理老師很涮了一把:很顯然,我畫在黑板上的磁場對你無效,起作用的磁場好像在你北偏東30°的方向。
一天,同桌突然買了半斤豬頭肉給我吃??次依峭袒⒀蕽M嘴流油地消滅完豬頭肉,他吧唧兩下嘴巴,咽了咽口水說:肉你吃了,你幫我寫封情書。我問寫給誰,他說還不是她嘛。同桌說一定要打動她,否則這肉……雖然沒寫過情書,但這在我應該不是難事。本想模仿名人寫的情書胡亂湊一篇,可轉念一想,同桌想借花獻佛,我何嘗不能假借他的“夢中情人”,大抒一把咱熱烈而又廉價的詩情呢。大約一個禮拜后的一天,氣呼呼的玫把那封“朦朧詩體”情書用力地拍在我的課桌上,恨恨地對我說:本事大嘛,哼,敢署上自己的大名,那才叫本事呢,死樣呵。
半斤豬頭肉誘發了沖動的詩情,沖動的結果卻是挨了一頓臭罵。這就是我第一次給女孩寫情詩的鬧劇。而真正花心思動真情寫出屬于自己的情詩,則是在讀大學的年代。
那時,詩歌的魅力遠不及班里一個名叫蕓的女孩對我的吸引。女孩是南方人,溫婉嫵媚,活脫脫就是一首席慕蓉的詩??墒?,對她的愛戀,我一直羞于啟口表白。最后,我幾乎用盡全部激情和才氣寫出一首滾燙的情詩,央求一個平時常在一起玩的女生捎給她。
當然也是有代價的,請這個女生吃了一頓羊肉水餃,還喝了啤酒,女生家是北方的,性情豪爽,特能喝酒。酒足飯飽之后,好像還請她看了一場《羅馬假日》的電影。我一再叮囑她,一定要把情詩親手遞到蕓的手中,絕不能讓別人看到它。接下來我就像懷揣了72只兔子似的,緊張、激動又惴惴不安地企盼著某個時刻的到來。
然而,一天兩天,一月兩月,半年一年……一直等到照完了畢業相,也沒等來女孩蕓一丁點兒的“表示”。那時我的膽兒也大了不少,同時也覺著這場情事根本不現實,就在一次只有我和蕓兩人在場的時候,我和她有一搭沒一搭地聊了幾句閑話后,突然問她:那首詩還在嗎,如果在,請還給我吧。蕓很驚訝地睜著一雙美麗的大眼睛,撲閃地望著我問:什么詩呀?我說我寫給你的,叫某某遞給你的。蕓茫然地搖搖頭,隨即恍然大悟似的,笑笑,說:哦,知道、知道。我說詩還在嗎?蕓說:你還是去問某某吧。呵呵。隨即蝴蝶一般飄飛而去。剎那間,我感到“情況”有點兒不妙,似乎有什么“糗事”發生過。
我沒有勇氣直接去問“某某”,害怕“傷自尊”。后來,我輾轉從一個老鄉的口里弄清了我一直不知道的事情。我那首包含著熾熱情感的情詩壓根兒沒進入蕓明亮的眸子,而是被“紅娘”攔截了。這還不算最壞的,要命的是,“紅娘”還在宿舍以及同伴間大肆渲染,說我給她寫了情詩。老鄉說:咋啦,這事你還不知道呀?
光陰似箭,歲月如流。兩次給女孩寫情詩,無論是挨罵的慘痛,還是被涮的尷尬,都早已隨風而逝,留下的只是些風干了的美好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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