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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969年成的家。喜事是在老家宿松縣彭家墩舉辦的。當時婚俗崇尚儉樸喜慶,我用一輛插著彩旗的板車,將新娘接回了家。婚期之后,我回工作單位農場上班,妻子在家鄉勞動。
其時,在我家,農具的地位遠遠高于家具。所以,我家連一張餐桌也沒有。
好在妻子一人在家,飯菜燒好后,灶臺當桌,或將小菜蓋在飯面上,妻子端著飯碗,站著坐著都能吃。
逢年過節我也回家。妻子燒的幾個小菜,放在方凳上,我倆對坐著馬扎,也吃得香甜滋潤。尷尬的是來人到客。盡管鄉間有“借桌”待客的習慣,但我面皮薄,不愿到鄰居家去開這個“借”口。好在我腦子不笨,常常能“急中生智”。一次,我將大鍋蓋反扣在兩條板凳上,一個“小圓桌”便立馬形成。客人們或坐高板凳,或坐小馬扎,圍成一圈,吃飯喝酒,氣氛融洽熱烈,對親情友情毫無影響,有人還夸這是我的“獨創”,該拿專利呢。
隨著兒女們的先后出生,方凳、鍋蓋的“桌子”地位便被徹底顛覆,“代”不下去了。于是,我和妻子便到親友家去借、去“搶”木料,請木匠陳師傅為我們打了一張一米見方的小餐桌。這是我們婚后的第一大添置。桌腿是桑木的,桌子特別結實。任憑娃們攀上跳下,它都穩固得很。桌子是本色的,后來因為全家要搬往農場,為裝門面,妻子才請人將它漆成了棗紅色,光亮如新。
1983年,小飯桌隨我們一起搬到合肥。我們租住的郊區民房,面積不到30平米。娃們的兩床之間,勉強能把小桌擠下。它日間是飯桌,夜間是娃們寫作業的書桌。夏季洗澡,小桌則要反扣在娃的睡鋪上,以便為澡盆騰出空間。
幾年后,我們分到了宿舍,小桌隨我們住進了樓房,堂堂正正地擺放在客廳的顯眼位置,驕傲地履行著它的職責。只是隨后改革潮涌,家鄉親友成群結隊外出打工,我家成了中轉站。這原本光亮的小桌,在二十多人的圍坐中,顯得有點渺小,可憐。無奈中,我們只得又買了一張支撐起來是圓桌、放下四邊是方桌的大飯桌。小桌,被移進了內室,成了我的書桌。來客太多時,它也會偶然履職,成為擺在內室的餐桌,兩桌同開,熱鬧非凡。
有了大飯桌,孩子們晚間自習可以各占一方,寬松多了。夏季,吊扇轉著,妻子也坐在桌旁,一邊織著毛衣,或做鞋縫補,一邊瞧著孩子們做作業,一臉幸福模樣。小桌呢,則幾乎專屬于我了。十多年間,我在那張小飯桌上,寫下了近千篇稿件,其中約三分之一被報刊采用;有一年,我還趴在小桌上,熬夜為某大學用鋼板刻教材,每張蠟紙給報酬一元,我以犧牲睡眠犧牲健康為代價,為收入不高的家庭掙來幾百元,以應急需。
如今,我們住進了有電梯的高層樓房,換上了時髦的長條餐桌。那貢獻多多的小方桌、大方桌,被淘汰了!我很懷念它們。因為,它們,幾乎見證了我們這個家的全部歲月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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