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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紀六十年代末,我和幾個同學去靈璧縣,中間路過宿州東二鋪路北的一戶農家,借用他們的鍋具做早飯,正好來了一個賣羊肉的,我們買了一斤多做羊肉面條。這頓早飯,羊肉面條的那個鮮味,那個口腔里滿嘴的舒服,那個羊肉面條湯美味的沖擊力,無法言表,現在想起來渾身都還有絲絲的興奮感!
其實,那時這樣的早餐,應該簡單得不能再簡單了,無非就是羊肉多一點,平均每人有三兩吧!但對我卻是刻骨銘心,仿佛秋晨的朝陽也格外明艷清新!
這次關于吃的享受,留下了鮮明的終生難以忘懷的記憶。孟圣說:“口之于味也,有同嗜焉。”我想,人類,特別是我們這代人,大概都有過類似的記憶與感受吧?生長期,偶爾碰到史無前例今天看來卻又稀松平常的美味,真是舒服到每一根神經,刻骨銘心,成為其后難以逾越的巔峰,并激發出潛伏的生來就有的對美味的追求欲。比如我,吃喝,雖然不厭粗、不厭土,但遇到可口的,就特別有食欲,吃得特別香。后來條件好了,有肉吃了,就非常喜歡吃肉。有時中午吃,晚上還吃,吃著還香。生存本能的反應吧!
可能因為貪吃肉,后來甘油三酯高,中風了,癱瘓在床,失語,兩個人架著才能站起來。但治療及時,調整得宜,特別在吃的方面,馬上少肉多素,清淡飲食。以素為主,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吃到嘴里味同嚼蠟,無法下咽,好長一段時間才適應。現在吃素已經滿口美味了。可見,美味雖好,但不能太貪,“五味令人口爽”,太貪傷身。
人是理性動物,注重思想道德,有自我控制能力,在吃喝上不能太任意。吃,是有道的,應順其規律,講究點規矩。吃,可見人品,可見立場。
古人不食嗟來之食,孔圣“飯疏食飲水,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古時候有這么兩個人,一個叫陶侃,一個叫萬事。陶侃少時喜酒,曾醉酒失事,父親給他規定了量。其父去世后也從不敢違犯,有時朋友相勸也不為所動。那個萬事呢,就滑稽了,來了個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他嗜酒無度,其父“限汝三杯,逾則逆命”。萬事唯唯諾諾,可他專門制作一個“巨觥”,可容二升,并在上面刻了兩句話“父命節酒,止飲三杯”。由此可知,陶侃遵守信用,知道節制,是一個有節行的人;而萬事就不那么老實了,樣子好像遵父命,但陽奉陰違,偷梁換柱,失去品位與節操,失去別人的尊重。自古以來,這兩種人,代代都有,自有后人褒貶。
吃,是小事,一個饃一碗湯,就是一頓飯。招呼吃喝,送人美味,是中國人的傳統。而不講度,胡吃濫飲,時間久了,就吃壞了身體喝壞了胃。因此,人應該管住嘴、管好嘴,吃當吃者,喝能喝者,守規矩有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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