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道未讓直行出車禍負全責 分享到: 發布時間:2022-01-08 12:45 2022年1月7日下午,王某駕車沿蕪湖市鳩江區沈巷鎮皖興路行至和諧大道路口向右更變車道時,與右側正常直行的車輛發生碰撞,導致兩車不同程度損壞。交警判定,王某駕車變更車道時未讓直行車輛,負事故全部責任。尹明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孫芮 編輯:張楠 —— 本文由大皖新聞原創 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