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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合肥交警獲悉,2021年1月13日18時左右,汪某駕駛小轎車行駛至合肥市新站區銅陵北路與新汴河路交口時,被右側一輛黑色轎車加塞,致兩車發生碰撞。隨后男子很“硬氣”地從駕駛室出來,指責正常行駛的車輛駕駛員,然后駕車逃逸。最終,該男子因肇事逃逸,承擔本次事故全部責任,交警依法對其處以駕駛證記12分,罰款1000元的處罰。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陳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