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罪并罰 歙縣公安局原副局長徐武斌獲刑3年3個月并處罰金40萬元
2007年至2018年,被告人徐武斌在歙縣公安局、林業局、森林公安局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直接或通過近親屬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240490元,為他人謀取利益
2021-01-29 18:23
2007年至2018年,被告人徐武斌在歙縣公安局、林業局、森林公安局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直接或通過近親屬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240490元,為他人謀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