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年,毛姆在重慶,去拜訪城中一位著名的老哲學家。
老哲學家留著辮子,能說古板卻也地道的英語,精通孔孟之道,“偶爾詞不達意之際,他就干脆換個德語詞組,竟也能相互配合,把觀點表述得天衣無縫。”
老哲學家對于毛姆的求見頗感欣慰,認為他不同于他那些在中國的同胞,只把中國人看成苦力或買辦,召之即來——之前曾有位“東道主”滿口對毛姆打包票,能幫他安排和老哲學家的見面,幾天后音訊皆無,“東道主”很無辜地表示,他明明給老哲學家捎去便條,“讓他過來一趟”,沒想到他這么不識抬舉。
毛姆一聽就知道不對,他趕緊給哲學家去信,表示想登門拜訪,才有了這次會見。
但對于這位與眾不同的英國人,辜鴻銘也不怎么客氣,他一邊道著歉,一邊說英國人沒有研究哲學的天賦。毛姆分辯說他們也培養過很多優秀人物,老哲學家說他在牛津讀博士時,發現那些哲學家不過忙著明哲保身。
說起中國他變得慷慨激昂,說西方人尚且蟄居山洞茹毛飲血時,我方初民早已開化受教,克己復禮。我們敢為天下先,摒棄暴力手段,用智慧來管理這個偉大的國家,已經取得初步成功,白人憑什么固執己見,瞧不起黃皮膚的中華兒女?……
好吧,你一定猜出來了,他就是辜鴻銘。他說得遠比我引用的這段要多很多,簡直是口述了一篇戰斗檄文,滔滔不絕的質問排山倒海般向唯一在場的毛姆襲來。換個人,怕是后悔來這一趟了。
但毛姆說,他和老哲學家談得“漸入佳境”。
在這本《中國的屏風上》(張和龍 晏凱譯),毛姆寫了很多人物,以西方人為主,也有少數中國官員,對大多數人都是不動聲色的嘲諷。而他寫到辜鴻銘,雖然也詳盡地描述了他的古怪、荒誕以及人生的錯位感,但也寫出他赤誠、雄辯,以及毛姆本人也具有的有趣的刁鉆。
某種程度上說,他和辜鴻銘才是一伙的,在這本書里,毛姆也詳細地寫出了他那些同胞的傲慢,他們令人發指的表現,對應得上辜鴻銘的怒火。
比如有人對中國人說話,總是會下意識地提高自己的聲調,非得用刺耳的口吻發號施令不可,
有人是到中國之后學壞的,像那位自稱是“社會主義者”的亨德森先生,他來中國之初,拒絕坐黃包車,認為人不該做這種苦役。兩三年后換了一副洋大人的腔調:“要知道,我們才是統治階層,來這里就是要給他們點兒顏色瞧瞧,好讓他們心存敬畏。”
討厭一個國家,會連帶著厭惡這個國家的文化,有人以了解中國為恥,有人將中國的繪畫瓷器等等一并稱為“中國垃圾”,并驕傲于家里沒有一個中國物件。毛姆不無諷刺地寫,這樣一個人,在人們眼中卻是個出類拔萃的人。
而那位漢學家被他的同胞妖魔化了——在那些傲慢的英國人眼中,研究漢學不僅古怪,甚至近乎墮落。
毛姆理解他,理解他對另一種文明的渴慕:“他在談論中國詩人時卻如此動情,我在聆聽中不禁自問,人世間最美好的情感是否還沒有從他的手指縫間悄然溜走……唯有李白詩句中所描寫的風姿綽約的蓮花,以及所隱含的凄美境界才能打動他……他的心動神移僅僅是因為讀了一首精雕細琢、格律優美的古詩罷了。”
《在中國的屏風上》看似只是西方旅人的浮光掠影,實則暗藏毛姆對文明本質的深刻洞察。他筆下那些傲慢的殖民者、麻木的商人,與他對辜鴻銘善意的凝視形成鮮明對比。這并非偶然,因為毛姆自己也是一個文明的異鄉人,一個在西方現代性浪潮中始終感到疏離的觀察者。
他享受西方文明的諸多成果,卻始終在質疑西方文明的內在邏輯與價值取向。在《刀鋒》中,拉里·達雷爾作為一個美國人,對物質主義和功利主義感到厭倦,他遠赴印度,通過冥想、與印度智者的交流等方式,找到了內心的寧靜。《月亮與六便士》里的查爾斯·斯特里克蘭德,激烈地抗拒西方社會中產階層優渥有序的生活,輾轉來到了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島,這種原始的、未經雕琢的生活環境激發了他的藝術靈感,他以塔希提島的風土人情、自然景觀以及當地居民的原始生活為素材,創作出了他最偉大的作品。
他來到中國,對于中國文化寄予厚望,在這本書里,他屢次提到莊子。他在英國時,就喜歡在雨天讀莊子,認為“莊子的書卻實屬難得的優質讀物”,他希望在中國能找到可以談談莊子的人。然而中國人的苦難給他帶來極大的震撼,文化人對莊子已經生疏,那些看似溫文爾雅實則貪污腐敗的中國官員也讓他厭惡,他的找尋與失落,讓他產生了某種錯位感。
毛姆像是一個站在兩種文明邊緣的幽靈,既不屬于傲慢的西方,也無法真正融入神秘的東方,卻因此看得更清楚——真正的理解,往往誕生于這種錯位與寂寞之中。而那些自以為站在文明高處的殖民者,恰恰是最可悲的囚徒,困在自己筑起的偏見之墻內,從未真正看見過世界。
真正的智慧,或許正像莊子所言:“井蛙不可以語于海,夏蟲不可以語于冰。”毛姆最終未能在中國找到他理想中的“莊子”,但他留下了這本《在中國的屏風上》,讓后世讀者得以透過他的眼睛,看見那個時代的傲慢與孤獨,也看見文明對話的珍貴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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