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后,在廬江縣礬山鎮某村的集體林地里,成片的外松開始長出新芽。前來回訪的檢察官看到補植成活的樹木,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為提升檢察建議監督質效,以檢察藍守護生態綠,4月1日,廬江縣檢察院聯合縣林長制辦公室就前期辦理的兩起公益訴訟案件的補植復綠工作進行“回頭看”。經現場走訪查看,兩處受損林地復綠情況較好。
2021年1月7日,李某無林木采伐許可證,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擅自將集體所有的樹木砍伐出售。2023年3月10日,潘某上山祭祀燒紙引起森林火災,過火面積達46畝。
2023年,廬江縣檢察院在履行公益職責中發現,上述兩起案件中被毀壞的林木尚未進行補種,林地仍處于受損狀態,導致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持續處于受侵害狀態。于是向相關部門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行對被毀林地生態修復工作的監督、管理職責。
經過相關部門督促和檢察官的釋法說理,違法行為人愿意對造成的生態環境破壞行為進行補救,在案涉林地補種云杉等2000余株。同時,檢察機關還要求林業部門做好造林技術指導,及時開展驗收,確保造林成活率。
4月1日,承辦檢察官再次來到案涉林地,經過實地查看,過火的林地已種植上大片的外松,生態修復已初步見效。 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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