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剛剛出生,產婦就不斷接到各種推銷電話,介紹新生兒攝影套餐、親子套餐、母嬰產品,身體和精神都不堪其擾。馬鞍山市花山區檢察院在辦理一起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案件中發現這一線索后,公益訴訟檢察部門與刑事檢察部門一體履職、融合履職,及時對這起案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并督促有關部門履職盡責,有效保護了孕產婦的人身權利和人格權益。
2023年2月,花山區檢察院在辦理齊某良、彭某某、邵某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案件時注意到,此案嫌疑人之一的邵某在馬鞍山市經營一家攝影店,彭某某系攝影店股東,該攝影店曾經密集與多名孕產婦聯系,招徠攝影生意。經調查,檢察官發現,齊某良系銅陵市某信息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這家攝影店為邵某代持股的齊某良的線下經營點,通過非法途徑獲取本市醫療保健機構大量孕產婦個人信息,導致諸多婦女個人敏感信息被泄露,包括聯系方式、家庭住址、出生日期,孕產信息、醫療信息等。
檢察機關經依法審查查明,2018年至2022年,被告齊某良通過暗網找到一販賣母嬰信息的陌生人,并花費7萬元一次性買斷了某網站的出生健康平臺(ACME)的數據庫賬號及密碼。后齊某良通過此網站非法獲取該信息系統中存儲的10多個省、市的眾多孕產婦生育信息,并通過其持有的兩個作案QQ以及3個skype賬號與下線進行聯系,將獲取的孕產婦生育信息以金山文檔鏈接的形式,販賣給省內外的兒童攝影店。作為馬鞍山某攝影店的股東和法定代表人,彭某某、邵某在明知齊某良非法販賣孕產婦生育信息的情況下,為謀取非法利益,幫助齊某良發展下線、介紹客源、收取販賣信息款、經營攝影店代持股等,從中獲取介紹費和傭金。3人共侵害婦女個人信息22萬余條,非法獲利70余萬元。
去年9月27日,花山區法院就此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作出一審判決,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齊某良有期徒刑4年10個月,判處彭某某有期徒刑2年6個月、宣告緩刑3年,判處邵某有期徒刑1年10個月、宣告緩刑2年,3名被告人均被并處相應罰金。對檢察機關的民事公益訴訟請求予以支持,分別判令3名被告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一審宣判后,齊某良不服提出上訴。去年12月19日,馬鞍山市中級法院就此案作出終審判決。鑒于二審期間上訴人齊某良退出了全部違法所得,終審判決將其量刑調整為有期徒刑4年,對民事公益訴訟部分則維持原判。
案件辦理期間,花山區檢察院結合此案暴露出來的問題,對互聯網大數據背景下涉婦女權益保護領域,比如就業平等、醫療安全、公民個人信息安全等線索進行梳理摸排,積極與相關職能部門進行溝通協調,先后向轄區社會事務部、社區街道制發檢察建議,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履職盡責,取得較好效果。
楚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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