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當涂公安”消息 2020年春節即將到來,當涂縣城區還是實施全年禁放,違者罰款、拘留!
城區全年禁放區域
此次禁放區域為當涂縣城區(“馬蕪高速——姑溪河——當涂經濟開發區北區長江岸邊——市縣交界處”所合圍區域,已托管給馬鞍山市經濟開發區的章塘村除外)范圍內。
“任性”燃放將被重罰
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 500 元罰款、行政拘留處罰。
違法違規銷售煙花爆竹的,由安全生產監管部門依法沒收非法物品和非法所得,并處10 萬元罰款。
對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郵寄煙花爆竹以及在托運的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非法攜帶、郵寄、夾帶的煙花爆竹,并處 1000 元罰款。
對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公安機關將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 50 條規定,給予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并處 500 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不聽其他禁放工作人員勸阻制止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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