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近日,銅陵市銅官區人民政府發布關于擴大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
為進一步擴大禁放工作成果,根據生態環境部、國家發改委等十部委和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三省一市人民政府聯合印發的《關于印發<長三角地區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以及《銅陵市燃放經營煙花爆竹管理規定》,經2019年12月12日銅陵市政府第47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加大禁放工作力度,擴大城區禁放范圍,加強重點區域管理,提升禁放工作水平。2020年1月24日起,銅陵市銅官區將在2017年1月1日禁放區域的基礎上,銅官區全域(包括托管的經開區管委會西部園區所屬社區、村)將納入禁放范圍。
通告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禁放區域內燃放、經營煙花爆竹。銅陵市公安局銅官分局、銅陵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區應急管理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管理工作。對違規燃放、經營煙花爆竹的,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各基層組織和有關單位要將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的責任落實到實處。高新區管委會、各鎮辦社區、區直各部門、村(居)民委員會、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學校、居民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單位要做好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
銅陵市銅官區人民政府提醒:廣大居民應當嚴格遵守煙花爆竹燃放、經營有關規定,自覺抵制和積極舉報違規燃放、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對群眾舉報查證屬實的,給予獎勵(舉報電話:110)。廣大黨員干部、公職人員應當模范遵守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規定。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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