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訊 日前,無為市公安局開城派出所破獲一起故意傷害案件。經(jīng)司法鑒定,被害人王某構(gòu)成輕傷二級,犯罪嫌疑人夏某(男,51歲)于12月12日被依法刑事拘留,12月19日被移送無為市人民檢察院提請逮捕。隨后,夏某的親屬千方百計地籌款,一次性賠償被害人王某(男,53歲)11.5萬,并賠禮道歉,取得被害人諒解。12月23日,犯罪嫌疑人夏某被依法取保候?qū)?。此時的他追悔莫及,悔恨自己不該沖動打人,由此付出了沉重代價。
2019年8月11日,家住開城鎮(zhèn)某行政村的夏某,因王某到他家中討要房屋裝修工程余下的尾款,雙方言語不合,發(fā)生揪拉。夏某火冒三丈,一時沖動,對王某施以拳腳,進行毆打,導(dǎo)致王某左側(cè)第8、9、10三處肋骨骨折,住院進行治療。
王某出院后,經(jīng)無為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蕪湖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重新鑒定,王某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
日常生活中,雙方發(fā)生打架的起因,一般都是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雜事,結(jié)果往往卻讓當事人“損失慘重”,輕則賠禮、破財,重則受傷甚至是身陷囹圄。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夏某對民警說,打架的“成本”實在是太高了,自己以后一定要做名守法的好公民。
倪旭生 汪宗樹 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記者 孫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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