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新聞客戶端訊 記者12月31日從六安市霍邱發布了解到,霍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30日發布了該縣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據悉,霍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2019〕16號根據《關于霍邱縣2019年第19批次城鎮、集鎮和村莊建設用地的批復》(皖政地〔2019〕1054號)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霍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被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人民政府擬定了《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8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之規定,現將《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 、建設項目名稱、位置、面積
1、地塊一:位于城關鎮五里墩村,面積4.1477公頃,其中農用地4.1125公頃(耕地4.0166公頃)、建設用地0.0352公頃;
2、地塊二:位于城關鎮牌坊村,面積2.7048公頃,均為耕地;
3、地塊三:位于岔路鎮岔路社區居民委員會,面積0.1798公頃,均為耕地;
4、地塊四:位于岔路鎮岔路村,面積0.276公頃,其中農用地0.2682公頃(耕地0.2682公頃)、建設用地0.0078公頃;
5、地塊五:位于馬店鎮四平山村,面積1.1209公頃,其中農用地1.12公頃(耕地1.12公頃)、建設用地0.0009公頃;
6、地塊六:位于潘集鎮潘北村,面積0.6248公頃,其中農用地0.6223公頃(耕地0.6223公頃)、建設用地0.0025公頃;
7、地塊七:位于馮井鎮杭廟村,面積2.3163公頃,其中農用地2.3163公頃(耕地2.3144公頃);
8、地塊八:位于眾興集鎮油坊村,面積0.8111公頃,其中農用地0.8111公頃(耕地0.414公頃);
9、地塊九:位于范橋鎮雙元村,面積1.7886公頃,均為建設用地;
10、地塊十:位于范橋鎮龍頭村,面積1.0708公頃,其中農用地1.0708公頃(耕地0.9511公頃);
11、地塊十一:位于扈胡鎮黃泥崗村,面積0.4745公頃,均為耕地;
12、地塊十二:位于扈胡鎮和平村,面積0.8485公頃,其中農用地0.6612公頃(耕地0.6528公頃)、建設用地0.1451公頃、未利用地0.0422公頃;
13、地塊十三:位于馮瓴鄉新倉村,面積1.2304公頃,均為耕地;
14、地塊十四:位于城西湖鄉許集村,面積0.6682公頃,其中農用地0.6682公頃(耕地0.647公頃)。
二、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數額
城關鎮五里墩村、牌坊村土地補償費標準26.25萬元/公頃,安置補助費標準40.8萬元/公頃;其他區域土地補償費標準17.64萬元/公頃,安置補助費標準37.8萬元/公頃
2.土地補償費總額381.1488萬元,安置補助費總額710.877萬元,合計1092.0258萬元。其中:
城關鎮五里墩村278.1038萬元。其中:土地補償費108.8772萬元,安置補助費169.2266萬元;
城關鎮牌坊村181.3571萬元。其中:土地補償費71.001萬元,安置補助費110.3561萬元;
岔路鎮岔路社區居民委員會9.9681萬元。其中:土地補償費3.1717萬元,安置補助費6.7964萬元;
岔路鎮岔路村15.3014萬元。其中:土地補償費4.8686萬元,安置補助費10.4328萬元;
馬店鎮四平山村62.1427萬元。其中:土地補償費19.7727萬元,安置補助費42.37萬元;
潘集鎮潘北村34.6389萬元。其中:土地補償費11.0215萬元,安置補助費23.6174萬元;
馮井鎮杭廟村128.4157萬元。其中:土地補償費40.8595萬元,安置補助費87.5562萬元;
眾興集鎮油坊村44.9674萬元。其中:土地補償費14.3078萬元,安置補助費30.6596萬元;
范橋鎮雙元村99.16萬元。其中:土地補償費31.5509萬元,安置補助費67.6091萬元;
范橋鎮龍頭村59.3652萬元。其中:土地補償費18.8889萬元,安置補助費40.4763萬元;
扈胡鎮黃泥崗村26.3063萬元。其中:土地補償費8.3702萬元,安置補助費17.9361萬元;
扈胡鎮和平村47.0408萬元。其中:土地補償費14.9675萬元,安置補助費32.0733萬元;
馮瓴鄉新倉村68.2134萬元。其中:土地補償費21.7043萬元,安置補助費46.5091萬元;
城西湖鄉許集村37.045萬元。其中:土地補償費11.787萬元,安置補助費25.258萬元。
3、房屋和其他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六安市被征土地上房屋和其他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六政[2015]75號)補償標準執行。
4、征地補償費用支付方式由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制定分配方案,被征地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審定后一次性打卡發放并按照分配方案監督落實。
三、安置途徑
1、貨幣安置。
2、符合社會保險安置條件的,按照《霍邱縣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試行)(霍政[2009]53號)等有關規定辦理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
四、被征收土地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土地使用權人對本方案內容有不同意見,要求舉行聽證的,請于2020年1月14日前以書面形式送達霍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空間用途管制股(聯系電話:6025637)。
五、本方案報霍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安徽省人民政府裁決。征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征收土地方案的實施。
霍邱發布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客戶端記者 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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