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2月19日,黃山市發改委消息,日前,黃山市發改委和黃山市教育局“關于調整市屬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學歷教育收費標準的通知”發布。 該通知稱,為進一步規范民辦教育行為,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的實施意見》(皖政〔2017〕127號)等文件規定,依據成本調查結論,結合黃山市實際,對市屬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學歷收費標準調整等事項做出通知。
非營利性民辦學歷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學費標準調整為:小學學費每生每學期不超過2800元,初中學費每生每學期不超過3800元,高中學費每生每學期不超過4500元;住宿費標準統一為每生每學期不超過600元。課后服務費標準統一為每生每學期500元。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嚴格按照黃發改價格[2019]16號文執行。
各民辦學校要嚴格規范辦學和收費行為,建立完善學校收費管理、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制度。學生退(轉)學退費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各民辦學校要通過公示欄招生簡章、新生錄取通知書、校園網等方式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退費和收費減免規定、舉報投訴電話等相關內容,接受學生和社會監督。
區縣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由所在地教育、價格主管部門參照本通知,制定的收費標準不得高于市定最高收費標準 這一通知自2020年春季開學起執行。期間,如國家、省有新的政策規定出臺,按新規定執行。原黃價字〔2016〕10號即行廢止。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吳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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