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12月18日從六安市司法局官網了解到,該市司法局面向各縣區司法局、市直各律師事務所,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律師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辯護代理工作的通知。
2018以來,該市律師行業積極參與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也有少數律師在辦理涉黑涉惡案件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主要體現在:明知涉黑涉惡團伙從事違法犯罪行為,仍參與其中并出謀劃策;在會見涉黑涉惡案件在押團伙成員時,違規“帶話”、“拍照”等。
為進一步規范律師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辯護代理工作,該市司法局要求各縣區司法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指導所屬律師事務所及律師依法誠信規范執業,嚴格遵守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相關規定。律師事務所要切實承擔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對本所律師的指導監督,全面掌握本所律師涉黑涉惡案件代理情況,嚴格按照六司發〔2019〕34號文件要求,及時做好本所律師涉黑涉惡案件的報告備案工作,因律師事務所疏于管理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追究該律師事務所及負責人責任。律師要嚴格遵守律師執業行為規范,依法依規履行辯護代理職責,對律師在涉黑涉惡案件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嚴肅查處。
現將部分案件的風險點梳理如下,希望全市律師從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
一是不得違反規定披露有關案件重要信息、證據材料。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尤其是案件未正式移送起訴前),不得隨意替犯罪嫌疑人傳話,不得將有關案卷材料信息透露給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屬,不得將與案件有關的具體信息告知嫌疑人親屬及他人,防止委托人或家屬在知道不利內容后與同案犯進行串供,或出現傷害被害人的行為,或損毀、轉移、消滅與案件相關的證據,影響案件偵查辦理。
二是不得會見時違反監管場所規定傳遞信息、物品。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得私自為其與親友、利害關系人之間傳遞信件等物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若有話要轉達家屬時,律師告知其應僅限于生活上、家庭事務方面,與案件有關的不可轉達。
三是不得對本人或其他律師正在辦理的案件進行歪曲或誤導性宣傳、評論,惡意炒作案件。律師在代理涉黑涉惡及重大敏感性案件時,要謹言慎行,依法依規履行律師職責。在案件審理判決前,不得擅自將案件的具體信息上傳至網絡,不得對案件進行歪曲、虛假性宣傳。
四是不得故意提供虛假證據或者威脅、利誘他人提供虛假證據。由于涉黑涉惡犯罪大多為有組織的團伙犯罪,其領導者、組織者往往具有一定經濟勢力,為了逃避法律制裁,經常會選擇讓律師誘導其同伙代其擔責。律師在行使調查取證權時不僅不能有意偽造證據,對于他人提供的證據也要注意甄別真假,以防被認定為故意提供虛假證據。
五是不得違反規定會見法官、檢察官。律師在承辦涉黑涉惡案件時,不得違反規定會見法官、檢察官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如與辦案法官、檢察官及其他有關辦案人員是朋友關系,在非工作場合、非工作時間見面時應避免談論所承辦案件具體情況,否則便有違規會見的風險。
陸司法訊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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