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近日,霍邱縣法院經調解審結了原告王某與被告陳某、霍邱縣某業限公司居間合同糾紛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公開進行了審理。
原告王某來院訴稱,王某經被告霍邱縣某中介公司介紹,與被告陳某簽訂了一份購房協議,確定王某購買陳某名下位于南京市浦口區某房屋一處。之后,原告王某向被告陳某交付定金50000元,霍邱縣某業有限公司收取了原告王某中介服務費10000元。后被告陳某欲提高房價,拖延履行過戶手續,已構成違約。王某來院起訴要求判令中介公司返還原告王某中介費10000元并要求被告陳某繼續履行房屋過戶手續。
本案在審理過程中,案件承辦人認為雙方當事人對案件事實爭議不大,經雙方當事人同意,經本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
陳晨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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