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近日,有網友通過網絡平臺留言,咨詢池州農藥廠職工住宅區拆遷事宜:“池州農藥廠職工住宅區現在該屬危房區域,國家針對棚戶區改造拆遷有相關精神,池州農藥廠是池州市第一家改制企業,改制當初就房改和今后拆遷就簽定了有利職工的公證,現城區就剩下這塊地未拆遷。”
近日,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對此作出公開回復:經調查,池州原農藥廠職工宿舍地塊于2007年由土地受讓方安徽新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發布房屋拆遷公告,宿舍區部分住戶已經拆遷并安置,少數職工或簽訂了拆遷協議未搬遷或未簽訂拆遷安置協議。按市政府工作部署,貴池區政府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池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暫行辦法》及《池州市主城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遷費、臨時安置費等相關補償標準》等法律法規,分別于2013年11月和2018年11月兩次制定了該地塊的《房屋征收安置方案征求意見稿》,并安排杏花村街道辦事處和區房屋征收管理局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征求意見工作。
經統計反饋意見表,2013年11月,90%不同意《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征求意見稿》,2018年11月,69.8%不同意《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征求意見稿》。因征求意見稿不能通過且項目征收不具備群眾基礎,導致后續征收程序不能繼續推進。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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