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2月4日是蕪湖市弋江區人民法院開展“晨曦行動”第二季的第三天,執行干警在弋江區某小區成功拘傳一名“老賴”。
2019年,被執行人黃某某、謝某某與申請人發生民間借貸糾紛被訴至法院。弋江區法院審理后作出判決,黃某某、謝某某歸還申請人借款本金15萬元并支付利息。但此后黃某某、謝某某拒不履行還款義務,申請人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中,執行法官向黃某某、謝某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文書,但兩人都視而不見,未如實申報財產。執行法官多次到黃某某、謝某某戶籍所在地查找,其住所地均無人,也未發現執行線索。
12月4日清晨6時許,弋江區法院執行局“晨曦行動”小分隊準時出發,前往多個被執行人住所地查控。在黃某某、謝某某戶籍所在地,執行干警敲開門,謝某某睡眼惺忪。在執行干警亮明身份和來意后,謝某某如夢初醒,換上棉衣棉褲被干警帶到執行局。
在弋江區法院執行局,一開始謝某某仍不為所動,表示別人還差她好多錢,現在沒有錢還。在執行干警告知謝某某如仍拒不履行判決書義務,以別人還差她錢為理由而不還錢會被拘留時,謝某某慌了神,急忙聯系家人籌錢,當場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王晗生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孫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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