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定遠法院消息,“感謝您們冒著風雪還在來回奔波,這么快就把我的錢給執行到位了,非常感謝法院的法官!”12月2日,在定遠縣人民法院調解室里,一位拿到工資的農民工激動地說道。
家住安徽省爐橋鎮某村的吳某系某建筑公司工人,2017年6月因勞動報酬糾紛由與某建筑公司發生爭議,經安徽省定遠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被執行人某建筑公司應支付吳某工資款28000余元。仲裁裁決書發生效力后,某建筑公司拒不履行裁決,無奈之下,吳某向該院申請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因涉及農民工案件,該院高度重視,執行法官收到案件的當天上午就找到被執行人某建筑公司負責人溝通協商,但該公司負責人承諾第二天就法院兌現執行款,結果等到中午,也沒有見其蹤影,執行法官也是心急如焚。
為進一步加快執行進程,12月1日清晨7點,執行干警們來到某建筑公司法人劉某某家中,向其說明拒不執行的嚴重法律后果。劉某某聽后略顯緊張,表示愿意當天兌現拖欠的工資款。當天上午,在法院調解室內某建筑公司工作負責人當場將執行款交到申請人手中。至此該案圓滿執結。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葉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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