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金寨縣檢察院發布平臺金寨檢察11月29日發布消息說,該縣一男子因毆打傷害智障人士被檢察機關依法批準逮捕。
據悉,近日,金寨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故意傷害罪,對犯罪嫌疑人汪某某批準逮捕。
檢察機關批準逮捕時認定,犯罪嫌疑人汪某某于2019年9月21日,在停車場因瑣事與受害者汪某(智力一級殘疾)發生口角爭執,將其打倒在地后繼續實施毆打,導致受害者左側第2-6肋骨骨折,其損傷程度屬輕傷二級,其行為涉嫌故意傷害罪。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金寨檢察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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