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來安印象消息,為規范來安縣建設領域用工單位支付工資行為,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根據《滁州市關于印發<關于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障金收交和管理問題的規定>的通知》的有關規定,經審查,以下工程項目的施工單位符合退還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的條件,現對其保障金退還進行公示,本公示時間從2019年11月19日起至2019年11月25日止。
若該單位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請被拖欠人員在公示期內持有關憑證到來安縣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大隊進行投訴,投訴電話:0550-5632695。若未收到欠薪投訴,來安縣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大隊將在公示期滿后向申請單位全額退還農民工工資保障金。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葉素健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