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訊 “我這些年到處流浪,住橋洞、大街上,我受夠了這種見不得光的生活,我選擇自首……”11月19日,在外逃亡23年的命案逃犯蔡某某面對蕪湖市鳩江警方的審訊,道出了這些年的逃亡生活和心理。到案后的蔡某某如釋重負(fù)。
1996年9月1日,犯罪嫌疑人蔡某某因賭博與張某某發(fā)生矛盾,持刀將張某某殺死后潛逃。案發(fā)后,犯罪嫌疑人蔡某某始終在外潛逃流浪,未能抓獲。后因蕪湖市行政區(qū)劃調(diào)整,該案由和縣警方移交至蕪湖市公安局鳩江分局管轄。鳩江公安分局接案件后高度重視,近年來,分局民警一邊聯(lián)系家屬做工作,一邊安排人員奔赴恩施、宜昌、北京、上海等多地查找,不放過任何一條線索,但因該蔡某某始終以流浪收廢品為生,不使用任何通訊工具,也幾乎不與家人親屬朋友聯(lián)系,所以警方始終未能將蔡某某抓獲。
自蕪湖市公安局開展追逃專項工作以來,鳩江公安分局多次發(fā)布懸賞通告,并上門開展勸投工作。11月13日,蔡某某終于迫于壓力主動到揚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投案自首,接通知后,鳩江公安分局立馬安排專人奔赴揚州,將蔡某某押解回蕪湖。
目前,犯罪嫌疑人蔡某某對其犯罪事實供認(rèn)不諱,案件正在進(jìn)一步偵辦中。
朱皖榮 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記者 孫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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