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1月15日,霍山縣法院拘留的一“老賴”在送拘途中主動履行完義務。記者18日從法官處了解到相關執行情況。
原來,被執行人王某與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王某一直未履行給付義務。執行人員電話聯系遠在廣東的王某,要求其到庭履行義務。王某來到法院后,面對拖欠許久的4萬元執行款,還是不愿一次性付清,企圖分期給付。為了達到一次有效執行的目的,執行人員對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措施。對于即將被送進拘留所,王某心有忌憚,遂在被送拘的路上,主動要求交清全部執行款。
在將全部執行款交納后,王某被提前解除拘留。
周娟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客戶端記者 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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