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天長發布消息,11月15日,記者從天長市公安局獲悉,天長是以培訓機構因聘請外籍人士開展課外英語培訓中心從事非法教學,被處罰一萬元人民幣。
11月14日上午,天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隊聯合千秋派出所對轄區內的外國人非法入境、非法就業、非法居留的情況進行線索摸排時,得知一家課外英語教育中心有外國人在教英語。
為了掌握證據,民警換上便衣,展開偵查,通過詢問學生家長和現場查看,發現這家課外英語教育中心確有一名外國人在教學。民警依法將涉嫌非法就業的外國人和英語教育中心的負責人帶到千秋派出所,接受警方的調查。
經過調查,“外教”是一名31歲的巴基斯坦人,持有合肥市簽發的學習類居留許可證,于2018年9月24日從北京首都機場入境中國,是合肥某大學研究生部的留學生。今年9月13日以來,這名外國人在沒有取得有效的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和工作類居留許可證的情況下,非法應聘在天長市的這家課外英語教育中心擔任英語外教,從事教授少兒英語的工作。
查明案情后,天長市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對非法就業的外國人和非法聘用外國人的課外英語教育中心分別處以10000元的罰款。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葉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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