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1月12日,蕪湖市弋江區人民法院執行局辦理的一起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被執行人蕪湖某公司給付了全部執行款25000余元。當執行法官通知申請人律師前來辦理領款手續時,這位來自北京的律師不敢相信11月7日剛剛立的案件,12日就能拿到欠款了。
這是一起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一審法院判決蕪湖某公司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給付李某某工資、補償金、提成款及利息共計25000余元,并承擔案件受理費5元。蕪湖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判決生效后,蕪湖某公司沒有履行給付義務,李某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該執行案件立案后,弋江區法院執行局速執團隊迅速梳理案情,依程序送達三書并進行網絡查控,與被執行人公司聯系,并在線下凍結了該公司的一個銀行賬戶,但該賬戶余額不足。
11月12日,得知賬戶被凍結的該公司負責人趕到執行局,繳納了該案件的全部欠款25000余元,執行法官也于當日解凍了該公司銀行賬戶,并通知申請人領款,案件就此順利執結。
王晗生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孫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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