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為防治機動車排氣污染,改善區域空氣質量,保障市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徽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辦法》等法律法規,近日,池州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及市市場監管局聯合發布關于對池州市城區范圍內路面行駛柴油車開展遙感監測執法的通告,決定對池州市城區范圍內行駛的柴油車尾氣排放情況開展遙感監測執法管控。
據了解,自11月20日起,全天24小時,執法監管部門將在池州市城區范圍內開展遙感監測工作,被檢對象涵蓋所有在池州市城區范圍內行駛的各地柴油車。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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