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根據宿松縣政府安排,宿松縣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擬于11月6-7日擇機在該縣境內利用車載火箭開展人工增雨作業。為加強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安全管理,根據《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為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作業內容:實施火箭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作業時間:11月6-7日,具體作業時間視天氣和空域報批情況確定。
作業地點:陳漢鄉釣魚臺水庫、千嶺平崗。
作業裝備:BL型火箭架。
開展人工增雨作業期間,請作業區群眾配合此項工作并做到以下要求:人工增雨作業設施、裝備等受法律保護,堅決打擊各類破壞損毀行為;嚴禁非作業人員入場圍觀,以防意外事故發生。聽到作業響聲不必驚慌,應就近尋找安全地方隱蔽;當地人民群眾若發現未爆炸或爆炸不充分的作業炮彈,應迅速保護現場,不要擅自撿拾,更不能自行拆卸、燒、烤或敲擊,并立即與當地公安機關、鄉政府、氣象主管機構聯系,以便妥善處理。如撿拾后應立即上繳當地派出所,不得自行拆卸、藏匿或轉賣,如不上繳,自行拆卸出現意外事故,后果自負。由此引發的不良后果,由當事人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宿松縣人影辦聯系電話:0556-7821759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蔣六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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