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六安市金寨縣檢察院官微11月5日發布一則案訊說,該縣一男子因不盡贍養義務,被依法判刑。
記者從金寨檢察了解到, 11月5日,由六安市金寨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王某敏涉嫌遺棄罪一案,金寨縣人民法院依法當庭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
王某敏在四川省眉山市一科技有限公司務工,且任該公司生產部經理,王某敏夫婦在四川省眉山市購置房產兩套且名下有存款37余萬元。其父母自2016年至2019年先后5次生病住院并花費高額醫療費用,住院期間王某敏從未回來照顧父母,其父母多次打電話找王某敏要錢看病,但王某敏均以經濟困難為由拒絕支付醫療費用。王某敏母親自2016年手術后,沒有生活自理能力,但王某敏從未回來照顧過其父母。
王某敏對年老患病的父母負有贍養義務,其具有贍養能力而拒絕贍養的行為,構成遺棄罪,金寨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
金寨檢察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客戶端記者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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