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涇縣人民法院近日調解了一起因建設車庫引起的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歷時半年的糾紛最終圓滿化解。
4月7日上午,原告磚匠鄭某受被告儲某雇傭為某車庫底槽砌磚模,鄭某用磚刀敲擊磚塊時,揮打到翹起來的鋼筋上,隨后磚刀被反彈到其手上,致其左拇指近節指骨開放性粉碎性骨折、左拇指軟組織挫裂傷。
鄭某立即被送往涇縣中醫院進行保守治療,8天后出院,花費醫療費2500余元由儲某墊付。后鄭某損傷經鑒定構成九級傷殘。鄭某以損失未獲全部賠償為由訴至法院,要求儲某賠償其各項經濟損失共計15.58萬余元。
庭審過程中,承辦法官從雙方各執一詞中進一步把握住案件的焦點,待庭審結束后便組織雙方當場進行調解。
法官首先從情與法的角度給儲某做工作,重點闡明了其作為接受勞務一方的法律責任及不承擔賠償責任的法律后果。接著為鄭某分析利弊,告知其在此次事故中存在較為明顯的過錯,因為其多年從事磚匠工作,工作經驗較為豐富,其揮打磚刀時未盡到足夠的注意義務,故其對自身的損失也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
在法官的教育勸導下當事人明確了各自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就賠償內容進行了協商。
歷經一個多小時的調解,最終,雙方本著合法、自愿的原則達成一致意見,儲某在20日內向鄭某賠償各項經濟損失合計7萬元,鄭某自愿放棄其他訴訟請求,該案順利了結。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