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0月22日,蕪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鏡湖大隊依法對王某駕車遇交警檢查時,心虛發慌驅車逃離途中又撞上另一輛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作出罰款1000元,并處行政拘留5日的嚴厲處罰。
9月24日凌晨,蕪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鏡湖大隊民警在青山街與北京路交叉口組織夜查行動,零時30分許,一輛皖B牌照黑色寶馬轎車沿青山街由南向北行駛至北京路口處,民警示意司機停車接受檢查,擬對其進行酒精呼吸測試。還未等交警將話說完,駕駛員就瘋狂倒車駛離,結果撞上了一輛順行的小型轎車,其非但沒停反而加速逃逸。
隨后,民警通過科技手段鎖定了逃逸車輛車牌號為皖BJW1XX,并通過該車號聯系到了車主汪女士,汪女士稱車是其丈夫開的,自己并不知情。
9月29日,汪女士的丈夫王某到鏡湖交警大隊投案。王某向民警交待辯稱,當晚民警查車欲對其酒精呼吸測試時,自己駕照未帶,而且又是穿著拖鞋開車,怕被轎車查獲處罰,于是就駕車快速逃離了。在駕車后倒變道過程中,由于高度緊張又與右側順行停在路邊的一輛轎車相剮,自己就更加害怕了,所以就未停車直接駕車逃離事故現場。
不過,王某解釋的原因怎么也掩蓋不了“交通肇事逃逸”這一違法行為,也為此換來了嚴厲的行政處罰。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孫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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