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0月15日上午,被執行人李某某的女兒來到裕安區法院執行局,代其父向法院繳納了全部罰金13萬元。記者16日從法官處了解到,該被執行人系一涉黑犯罪人員,刑滿釋放后迫于法院執行懸賞壓力,主動繳清罰金13萬元。
原來,2015年11月,李某某因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數罪并罰,被六安市裕安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13萬元。判決生效,案件罰金刑部分移交該院執行局,于2016年6月立案執行。由于被執行人李某某此時尚在服刑,且名下沒有查到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一度受阻,法院只得依法裁定終結了本次執行程序,但定期查詢工作仍依法進行。
2019年4月,經執行法官調查了解,被執行人李某某已刑滿釋放,具備了履行生效判決的客觀條件,據此法院遂依法立案恢復執行。在執行過程中,為了擴大財產調查渠道,執行法院決定依法發出懸賞公告,向全社會征集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公告發出不久,被執行人李某某迫于執行懸賞壓力,委托其家人到院如數繳清了全部應繳罰金13萬元。至此,又一起涉“打財斷血”執行案件在執行法官的努力下圓滿執結。
自2018年“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裕安區法院持續加大“打傘破網”“打財斷血”力度,結合“江淮風暴”執行攻堅戰,在綜合治理上持續發力,涉“打財斷血”執行案件全部執結4件、部分執結4件,實際到位標的額2300余萬元,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張世軍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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