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9月20日,黃山市旅游發展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發布《中共黃山市委、黃山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文化旅游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征求修改意見等(期限為9月20日至2019年9月27日),可將修改意見以信函或電子郵件形式反饋黃山市文化和旅游局,請注明提出修改意見者工作單位、聯系人及聯系方式。電子郵箱:hsswhhlyj@163.com。
根據該“征求意見稿”,設立促進文化旅游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資金總額1050萬元;對符合條件自愿申報的在本市市場監管、稅務登記注冊、申報納稅的文化或旅游企業,按照屬地管理、逐級申報原則進行申報。在各區縣注冊的文化和旅游企業,由各地宣傳、文旅部門統一組織申報。對有關旅游產業發展工作按照政府采購要求支付,對有關扶貧支持對象等采取預撥補助、事后獎補等支持方式;實行競爭性申報、總量控制、預算管理,優先扶持規模以上文化旅游企業。
扶持政策中,對投資本市老廠房、舊民居、閑置建筑、閑置商業街區等改建為影視、廣電、文化創意園區(街區)的規模以上文化企業和投資本市名人故居修建為文化、藝術、旅游景點的規模以上文化企業進行支持;對營業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不含倉庫)、達到規模以上的實體書店進行支持;對新認定為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基地(園區)、新聞出版廣電行業文化產業基地(園區)的規模以上文化企業;新認定為省級文化產業示范基地(園區)、新聞出版廣電行業文化產業基地(園區)的規模以上文化企業;實現新三板掛牌的文化企業進行支持;對文化旅游產品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支持。包括市旅游規劃編制和實施、開發旅游商品、旅游線路、旅游資源等所發生的有關費用。
對文旅產業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進行支持,支持事項可包括:旅游服務中心、旅游廁所等各類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給予單項設施總投資20%以內且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獎補;文旅融合的新業態項目,給予項目總投資5%以內且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獎補;國家級旅游度假區和國家4A、5A旅游景區申報由市文旅局組織實施,新認定的省級旅游度假區一次性獎勵20萬元,新認定的國家3A級旅游景區一次性獎勵5萬元;文化旅游企業參加各類文化旅游商品(文創產品)比賽,獲得金銀銅獎的,國家級的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省級的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2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現場參加國家或省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組織的各類文化旅游商品(文創產品)展會的企業,每次給予0.5萬元的獎補;對新認定為規模以上的文化企業和獲得國家文化出口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稱號的單位給予支持。
黃山市委宣傳部和文化企業參加國家、省、市組織的文化產業交流活動等進行一定資金安排。
古建筑保護利用工程項目實施、空間形態類古建筑保護規劃編制與修編、單體類古建筑工程實施方案設計等實行項目補助。通過銀行貸款實施古建筑保護利用工程,給予實際發生的利息支出適當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2年,貸款貼息與項目補助不重復支持。對開展古建筑保護利用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的縣(區)給予以獎代補,獎勵資金主要用于建檔造冊、培訓和宣傳等經費開支。專項資金重點支持列入市級古建筑保護利用工程范疇的項目。同等條件下,專項資金優先安排縣(區)資金有保障的項目。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吳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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